準確性、均勻性和穩(wěn)定性是標準物質量值的特性和基本要求。
1、準確性
通常標準物質證書中會同時給出標準物質的標準值和計量的不確定度,不確定度的來源包括稱量、儀器、均勻性、穩(wěn)定性、不同實驗室之間以及不同方法所產生的不確定度均需計算在內。
2、均勻性
均勻性是物質的某些特性具有相同組分或相同結構的狀態(tài)。計量方法的精密度即標準偏差可以用來衡量標準物質的均勻性,精密度受取樣量的影響,標準物質的均勻性是對給定的取樣量而言的,均勻性檢驗的最小取樣量一般都會在標準物質證書中給出。
3、穩(wěn)定性
穩(wěn)定性是指標準物質在固定的環(huán)境條件和時間內,其特性值保持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的能力。
在選擇、購買標準物質時,應考慮以下要素:
1、特性量的種類及定值方法:某些標準物質可能只適用某一特定方法或專屬領域的應用,某些標準物質的值有特殊規(guī)定,如含結晶水的值,應對證書中該類說明加以注意,防止誤選誤用;
2、特性量水平:標準物質的特性量水平應與日常測量樣品的水平匹配;
3、可接受的不確定度水平:標準物質特性量的相關不確定度水平應與日常測量中的精密度和正確度限度要求匹配;
4、基體及可能的干擾:標準物質用于開展方法確認、質量控制以及一些基體效應較為嚴重的測量方法的校準時,基體應與日常測量樣品基體盡可能接近;
5、形式:標準物質可制備成不同的形式,如凍干與冰凍樣品,制備方式的不同可能會導致相同特性在標準物質與真實樣品中的行為差異,從而產生互換性問題,選購前應充分調研;
6、最小取樣量:只要標準物質證書中規(guī)定了最小取樣量,用于測量的取樣量應不小于該最小取樣量,因此選購時應考慮最小取樣量是否能滿足測量方法要求;
7、用量:標準物質的購買用量應足以滿足整個實驗計劃中的應用,包括根據需要考慮的備樣;
8、穩(wěn)定性:選購前應確認所購買批次標準物質的有效期限,避免使用時發(fā)生過期的情況。